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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市有关规定,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,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人员10名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对象
1、择业期内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(2018年、2019年毕业生凭相关证明可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);
2、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社会人员。
二、报考条件